2006年8月31日星期四

关于一阶高花开叫之后的加叫体系的讨论

一些叫牌原则在许多桥牌的书籍中被多次的提到,然而另一些却没有被明确地提出来,虽然它们已经在被使用中。例如:
1.弱牌描述,强牌控制原则
尽量由持有强牌的一方做叫牌的控制,而由持有弱牌的一方做描述性的叫牌。因为弱牌的特点可以更快地描述清楚,而强牌的一方可以将自己的牌力在叫牌的时候隐藏起来。
这样的叫牌原则已经在许多书中被明确提出了。
2.限制性一方描述,非限制性一方控制原则
尽量由已经做过限制性叫牌的一方做描述性的叫牌,而由非限制性牌力的一方做叫牌的控制。
这样的原则被偶尔提到过。
3.非均型牌描述,均型牌控制原则
一般来讲点力的分布状况比牌型的分布更加难以表达清楚,所以持有非均型牌的一方做描述的同时,持有均型牌的一方就可以比较容易地判断自己手中的点力的价值情况,从而更加容易做出准确的判断。
这样的原则虽然在不同的叫牌体制中被局部的使用了,例如罗斯形象叫牌体制、意大利方块体制等等,但是从来就没有被明确地提出过。
依据上面提到的叫牌原则,我们可以讨论一下一阶高花开叫之后的加叫体系以及1NT开叫之后的应叫。
一、一阶高花开叫之后的限制性加叫的讨论
开叫人一阶高花开叫之后,当应叫人持有限制性牌力的时候,目前比较通常的处理办法是:
逼叫性1NT之后再跳加叫同伴的开叫花色=3张王牌支持
直接加叫同伴的花色到3阶水平=4张王牌支持
这样的处理方式的明显问题是:
1.应叫人虽然有限制性的牌力,但是当与同伴的牌型配合不好并且开叫人是低限牌力的时候,第二轮跳加叫到3阶已经成为了冒叫。另外这样的配合很有可能2NT是最佳定约,但是现在过早地越过了。
2. 面对应叫人的限制性跳加叫,开叫人必须立刻决定是否叫成局。这样,开叫人只能在持有最低限牌力的时候PASS,其它情况直接叫成局。如果是自然叫牌法,开 叫人在持有更强的牌力的时候可以使用Mathe问叫。但是这样的判断实在是太不准确了,原因是开叫人得到的素材实在是太少了,于是是否叫到局只能依赖于简 单的点力计算。开叫人无法考虑与应叫人牌型配合的问题。例如:
开叫人 应叫人
S: Axxxx S: Kxxx
H: Kx H: Qxxx
D: KQx D: x
C: xxx C: Axxx
上面的两手牌:1S-3S; ?
开 叫人该如何判断呢?一手均型的低限牌力,于是PASS。然后发现完成3阶定约需要一点点运气。但是如果应叫人的方块与草花套互换之后呢,你会发现4S定约 只有在十分诡异的分布的情况下才会有危险。应叫人的限制性加叫之后,开叫人该如何判断呢?(也许这是对于开叫人来讲最有用的信息是应叫人的单张在哪里?)
在马科斯-哈代版本的二盖一叫牌法中对于限制性加叫高花有一些改进的设计:
逼叫性1NT之后再跳加叫同伴的开叫花色=3张王牌支持且均型
直接加叫同伴的花色到3阶水平=4张王牌支持且均型 or 3张王牌支持且有单缺
跳叫到2阶同伴开叫花色的高一级(如1H-2S or 1S-2NT)=4张王牌支持且有单缺
这样的改进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满贯的叫牌,但是对于成局的判断也基本上没有什么帮助。
在罗斯的形象叫牌法中对高花开叫后的加叫有一些新的想法:
持有限制性加叫的牌力时,做简单加叫=3张以上王牌支持
使用逼叫性跳加叫=4张以上王牌支持
持有简单加叫的牌力时,使用逼叫性的1NT
这 样的改进方式又进了一步:应叫人直接加叫之后,开叫人可以在3阶王牌以下做进局试探;应叫人持有更低的牌力时可以根据开叫人的再叫来决定是否下一轮跳加 叫。但是这样做的缺点也很显然:牺牲了简单加叫的关煞效果。另外在逼叫性1NT之后,应叫人得到的开叫人再叫的信息也是十分模糊的。
另外,传统的简单加叫之后叫牌,现在比较流行的是“长短套结合的邀请叫”,这种设计方式其实是十分符合上面提到的原则3的。
综 上所述,在早期的叫牌中是无法强硬的确定应该由谁来描述,由谁来控制的。所以需要有叫牌机制能够灵活地对描述与控制进行转换。另外虽然在精确体制中一阶高 花的开叫是具有限制性的,但是我觉得原则3的优先级还是比原则2的优先级要高,所以在叫牌的设计上需要尽量让原则2与原则3取得一致。
二、一阶高花开叫之后的逼叫性加叫的讨论
开叫人开叫一阶高花之后,应叫人持有13-15点或更强的牌力并且王牌有很好的支持(4张以上)的时候,传统的设计有以下几种:
1.逼叫性的跳加叫
2.Jacoby 2NT
3.伯尔京3NT结合Splinter
4.瑞士加叫
其 中第3种方式与第4种方式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即当开叫人准备对满贯进行进一步的试探的时候,叫牌的水平已经达到了4阶,一旦试探满贯未遂,很可能已经叫得 过高了。哈代二盖一体制试图将二者结合起来,这样可以同时区分应叫人是否有单缺和将牌的支持强度,但这同样没有解决叫牌水平过高的问题,虽然开叫人的确得 到了更多的判断的依据。
第一种方式现在所说被解释为:牺牲了更加有用的限制性跳加叫,所以多不采用。这种说法我现在很是怀疑,因为由上面的讨论可以看出,限制性的跳加叫也并非十分有效。
第二种方式被认为是更加有效的,所以在自然类的体系中被经常采用。但是这样的叫牌方式存在的问题是:开叫人与应叫人的叫牌都是非限制性的,所以在最终叫牌水平的高度上也存在判断的困难。例如:1S-2NT; 4S仅仅表示低限牌力,一个大大的难题直接交给了同伴。
当应叫人持有16点以上的更强的加叫牌力时,目前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1.当前多数自然制采用的方式:先使用二盖一进行进局逼叫,然后再进一步探索。
2.采用Baron方式的2NT应叫(16分以上)配合强的跳叫新花色。
3.采用罗斯形象叫牌法中建议的3C满贯逼叫。
其中,第一种方式应用在精确体制中更加有效一些,因为起码有一个人的叫牌已经是限制性的了。但是面对11分开叫的同伴,应叫人较少有机会能够直接使用二盖一逼叫到局。
第 二种方式中2NT的应叫更加有效,因为非限制性的应叫人正好持有均型牌。之后的叫牌主要就是开叫人进行进一步的描述的问题了。所以第二种方式在精确体制中 应用的更为广泛,自然类的叫牌法中只有ACOL将之作为比较流行的方式。但是现在的问题是,2NT这个叫品相对阶数还算较低,用它来表达16分以上这样稀 有的牌,有点过于奢侈了。
罗斯的3C应叫方式更加实用一些,优先进行王牌强度的确认,然后进行部分牌型的确认。中间过程可以进行灵活的转换。但是对于牌型的确认是十分模糊的,并不明确单张的所在。罗斯将这解释为叫牌的优点,我暂时不能全盘接受这样的说法。
三、关于伯根加叫
伯根加叫有一定的优势 所在,所以现在在国内非常流行。但是我并不认为它象宣传的那样有效果。象1S-3S这样的过程很有可能阻击掉了敌方一个并不存在的花色定约,即使存在,敌 方在1S-2S之后也有可能无法争叫。而1S-3S这样的牌力要想做成却是非常困难的。这样未免得不偿失。
四、1NT开叫之后的叫牌设计
几乎所有的教科书都是这样说的:由于1NT开叫具有非常强的牌力与牌型的限制性,所以应叫人这时扮演掌舵人的角色,所以之后一系列的问叫与邀叫都是应叫人发起的,开叫人仅仅有非常有限的主观能动性。
这 样的说法貌似很有道理,但是实际当中应叫人很难掌握开叫人手中的牌点的分布情况,所以当应叫人手中持有非均型牌时,开叫人倒是可以比较容易的对自己手中的 牌力进行重新的评估。所以1NT开叫之后,后续叫牌的发展需要进行理念上的调整。应叫人的很多逼叫序列需要放弃,而取而代之的是描述性的叫牌。这实际上是 原则3与原则2的结合应用:当应叫人可以做限制性的描述的时候,开叫人则可以完全接管叫牌的控制权。当应叫人仅仅可能做牌型的描述的时候,则开叫人需要对 自己的牌力进行重新的评估之后对应叫人进行自己手中的牌的进一步确认,然后应叫人根据开叫人提供的第二次信息对叫牌进行控制。
五、叫牌的设计
鉴于哈代二盖一以及伯根自然等主流的叫牌体系都已经将一阶高花开叫之后的跳叫新花色用作某种形式的加叫,同样,我们也可以采用这样的设计方式。
1.一阶高花开叫之后的加叫序列
应叫人:
0-7分:
1M-3M,阻击叫,4张王牌支持
8-10分:
1M-2M,简单加叫,然后开叫人可以使用长短套结合的邀叫体制(建议直接叫出的花色表示单缺)。
11-13分:
非均型牌:跳叫新花色表示单缺,3张以上王牌支持。(同理,1C-1D; 1M之后也需要有Mini Splinter叫牌机制)
均型牌:使用1NT过渡。(应叫人第二轮升一级表示接力问开叫人单缺花色,开叫人如果没有单缺则叫回开叫花色。)
14-15分:
非均型牌:双跳叫新花色作为Splinter叫牌(1H-3NT表示S单缺)。
均型牌:1H-3S / 1S-3NT,以后开叫人可以叫出单缺花色(1H-3S; 3NT表示S单缺)。
16分以上:
非均型牌:以新花色逼叫开始。
均型牌:2NT
├─ 3NT:11-13點,平均牌型(5-3-3-2)
├─ 3C :11-13點,不平均牌型,不保证草花套
├─ 4NT:14-15點,平均牌型(5-3-3-2)
├─ 3S :6張黑桃
├─ 直接叫出牌組:14-15點,不平均牌
└─ 其餘的在三階叫出是4張的牌組,跳至四階應有5張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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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以上:
2NT,开叫人:
3C=没有短套,任何牌力
应叫人:
3D=没有短套,任何牌力
3H=C单缺,16点以上
3S=D单缺,16点以上
3NT=另一高花单缺,16点以上
4C/4D/4H/4S=短套,低限
3D=有短套,低限
3H=C单缺,高限
3S=D单缺,高限
3NT=另一个高花为单缺,高限
4C/4D/4H/4S=第二套,高于低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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